重度子痫产妇不同降压标准对胎儿影响的临床观察

  • 摘要: 重度子痫是导致孕产妇和围生儿发病和病死的主要原因,由于孕产妇血压过高常导致机体多脏器的损害.由于病因不明,至今仍然停留在对症治疗水平1.在临床上一直把血压150/100mmHg,作为降压标准,认为低于该水平,可能引起脐血流下降,必须在48 h内终止妊娠.本文对32例重度子痫产妇分为A、B2组,根据不同的降压标准进行临床观察.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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